怎样申请低保_怎样申请低保户需要的条件

       谢谢大家对怎样申请低保问题集合的提问。作为一个对此领域感兴趣的人,我期待着和大家分享我的见解和解答各个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低保户怎么申请

2.如何申请低保?

3.低保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怎样申请低保_怎样申请低保户需要的条件

低保户怎么申请

       申请低保的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写清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共同生活的人口(混合家庭的注明农与非农情况)、现家庭居住地;本人现(原)工作单位,现做何事,收入情况;家庭成员与本人关系,他们的年龄、职业,现所在单位,做何事,收入情况(赡养老人的,写清自己应尽义务情况;有在校学生的,写清所在学校及年级);造成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目前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

       2、村委会入户调查。村委会受镇民政所委托必须100%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人口、每个人现做何事、收入等逐一进行核实,并有调查记录,调查人和被调查人一并签字。

       3、评议小组评议。根据对申请人的调查和公示后群众反馈意见,评议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逐户评议,并有评议记录。

       4、公示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根据调查人员调查,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填写申请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者必须认真、工整填写《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6、镇民政所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率100%,根据村(居)委会初查情况,对申请人家庭情况逐项重新核实,并做好有关记录。

       7、镇民政所入户复查。镇民政所审核,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结论,报市民政局。

       8、市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根据镇(办)民政所上报低保对象名单,随机抽查申报人员家庭情况和村(居)委会、镇(办)民政所调查记录,市局入村调查要做到100%,入户调查率不低于60%。

       9、市民政局审批。根据村(居)委会、镇(办)民政所、市民政局调查情况,对申请人决定是否享受低保。

       10、公示,发证,兑现。县民政部门审判通过之后,县财政部门落实生活保证金的发放。 一、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

       民;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本地区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如何申请低保?

       低保去民政部门办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农村低保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

       2、无劳动能力证明;

       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明;

       4、患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5、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校证明书;

       6、夫妻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关证明材料;

       8、村委会受理低保申请。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在村务公开栏对申请低保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转交镇民政所;

       9、镇民政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镇领导在申请材料上签属意见后上报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10、民政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入户审核,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低保科负责盖章,报市财政局,按程序由银行发放低保资金。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委托镇民政所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综上所述,如果是农村的,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去村委会,由村委会代表本人去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和材料。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低保怎么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二、申报资料: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4.家庭收入证明。三、办理流程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法律分析: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好了,今天关于“怎样申请低保”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怎样申请低保”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